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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再次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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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言和这个世界的普通人相比有两个优势,一是文娱方面,二是脑袋里的不知名系统。而这之外,作为一个中文系的学生,对他来说,最擅长的毫无疑问是写作。

    但是,这种写作能力在现在这个世界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用处,前世他只是个普通人,没有超强的记忆力,也没想过自己可能重生。

    他脑袋里完全能记着的只有几篇经典短篇小说,例如卡夫卡的《法的门前》、《女歌手约瑟芬或耗子民族》,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等等,而能大约记得的长篇也就加缪的《局外人》和余华的《活着》……

    这些毫无疑问都是惊世之作,卡夫卡更是几乎一直都霸占着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排名第一的位置,二三名则通常属于普鲁斯特和乔伊斯,这两位大师的文章余言大约知道但一个字都记不住。

    然而,尽管卡夫卡的作品强悍到了这种程度,可是放到这个世界却没什么大用。

    首先,这是个传统文学日渐式微的时代,人们对于传统文学的关注比前世更少,第二,余言不是卡夫卡,不是鲁迅,不是加缪,他只是个高中生,他写出那种作品来也不会被膜拜。

    鲁迅写“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会被评论家们分析来分析去,但余言要是这么写,那绝对就是病句就是垃圾,绝不会有人去分析内里的意义,这是身份带来的差别,很容易理解。

    至于抄卡夫卡,那更是难,这个世界的现代派艺术还没有出现,余言很难相信有人能理解卡夫卡小说的内核,就算理解也不会认可自己,一个高中生而已,他没有资格写出世界名著。

    高中生能写到前世韩寒这样的程度就是天才了,写到卡夫卡的程度?不好意思,没人会承认。

    自己想要成名,需要从一些并不多么伟大,大多数人能看得出它的优秀的作品开始,实话说,余言记不起任何一个,因为不是大师他根本就不会去背,看是看过,可根本就记不住。

    思来想去,最有可能让自己成名的不是自己最擅长的写作,而是音乐领域,尽管余言的唱功和嗓音很一般,也从没具体学过音乐方面的任何知识,但他脑子里有无数的流行歌曲,歌词和调子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这比记小说可容易多了,也更容易被认可。

    但是,音乐这条路相对而言容易也肯定一定不好走。

    这是2011年的夏天,不是1997,这不是唱几首许巍和周杰伦的歌就能火的年代了,这是个需要唱片公司宣传和包装,是个有时候机遇比实力更重要的年代。前世的薛之谦出道十年,为什么直到2016年才火?实力他早就有了,缺的就是机遇。

    余言仔细地想了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选秀节目马上就要进入井喷式爆发的阶段了,而这之中最出名的毫无疑问是《中国好声音》,一年后它将以王者的姿态出现,这是自己需要好好把握的机会。到时候其他选手都唱已有的歌,自己来一首“原创”歌曲岂不是引起话题爆点?

    想了想定下此事,时间其实并不算多么宽裕,自己音乐基本等于零基础。

    通过对记忆的梳理,以及新的记忆碎片的回想,余言发现,这个世界与前世相比,婚姻方面更开放一些,只要成年就可以结婚,也正是因此,他才和林熙妍正大光明地保持着现在的关系。

    同时未成年人渣保护法也有变化,余言看到这个消息心里说不出的畅快,前一世那些未成年人渣因为着这个人渣保护法干了坏事也不用负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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