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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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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薛老婆子看林苏叶带着莎莎陪读辛苦,就想把孙女留家里。

    林苏叶却不肯,莎莎跟着学东西比她这个亲妈快,她得让女儿早点学起来,以后考名牌大学。

    俩孩子跟顾孟昭交往以后进步是非常明显的。

    大军越来越稳重,已经开始看更复杂的书,还把顾孟昭讲的历史人物事迹整理出来。

    小岭跟着顾孟昭下棋磨性子,也能稍微坐住一些,虽然成绩依然没眼看,嘴边却也挂上潘东子、嘎子、胡汉三等电影人物,自己要做小战士,不能祸害群众一针一线。

    不管怎么说,林苏叶挺满意的,她隔三差五让孩子给顾孟昭带吃食,倒把他也养得面色红润,越发清俊儒雅。

    这日林苏叶和莎莎在学校等了一个半小时,还不见哥俩出来就去知青点找他们。

    站在篱笆墙外就看到小岭正在显摆打弹弓呢。

    小岭小腰板挺得直直的,瞄准,“咻”的一下子就把三米处的靶子打歪了。

    大军面无表情。

    顾孟昭鼓掌,夸道:“薛磅礴这准头真不错,好好练练以后就可以打活动靶子了。”

    莎莎也拍着小手叫好,“哥哥,棒棒。”

    小岭越发得意,“顾知青,这一次我赢了,明天我点故事。”

    顾孟昭跟他们约好,哥俩轮流选比赛项目,昨天大军选下棋,今天小岭就选打弹弓,赢了的可以选明天的故事内容。

    小岭和大军喜欢听的故事不一样。

    大军喜欢听那些谋略故事,小岭喜欢听冲锋打仗的,哪怕潘东子、小兵张嘎都可以。

    林苏叶让哥俩看着妹妹,她和顾孟昭聊几句。

    顾孟昭对大军和小岭赞不绝口,全是夸的,“俩孩子真的聪明,小军记性好,领悟力强,小岭运动能力特别出色,打弹弓的准头比我们大人都厉害。”

    林苏叶寻思那随爹呗。在梦里薛明翊原本想让俩孩子当兵的,谁知后来小岭不肯去。

    “顾知青,小岭的学习……”她不好意思地笑笑,“你看着能提高一些嘛?”

    顾孟昭对此也有点为难,因为学习不只是看专注力,还得看理解力和领悟力,小岭记性不错,脑瓜子也聪明,可他兴趣点不在这里,至少现在还没有学习的意识,你跟他讲他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在脑子里留下一点痕迹,更遑论理解和领悟。

    那根本就没辙。

    他笑道:“嫂子,干嘛一定要逼着孩子学习呢,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林苏叶不能说她想让小岭考大学啊,等他们长大考大学是更好的出路。

    她只能推给薛明翊,“孩子爹想。”

    顾孟昭看了她一眼,越发坚定大军是从薛明翊那里听来的。

    他笑道:“那也不用急,小岭现在吃不进去。再过两年理解力上来,这点东西就很容易学。”现在学校讲的东西特别少,一二年级那点知识随随便便就能学,等孩子大了愿意学,一点都不晚。

    林苏叶看他说得那么肯定,又对小岭的学习燃起一点希望。

    辞别顾孟昭她带着孩子们回家。

    路上遇到几个下工的妇女,她们看到林苏叶带着女儿和俩儿子一起放学,打过招呼以后就开始窃窃私语。

    关于林苏叶不下地这事儿,有些人已经眼热了八年,这阵子因为林苏叶跟着儿子上学又被反复拿出来说。

    林苏叶体质特殊,从小骨头柔弱力气格外小,她爹娘哥哥们不要她下地,让她跟着奶奶在家做饭学针线。

    当初薛明翊知道她不能干活,他乐意娶,公爹倒是没意见。

    薛老婆子一开始满腹牢骚,觉得林苏叶不能干活没人要硬赖上自己儿子,结果林苏叶春天进门冬天生了一对双胞胎小子,薛老婆子立刻乐得合不拢嘴,再也不挑什么,毕竟她自己也干不了多少体力活儿。薛老婆子小时候裹脚,后来虽然放开却也受了摧残,嫁人后也不下地干活。

    人家公婆没意见,有些人却喜欢踩林苏叶找优越感,什么“别看我长得没她好看,可我比她能干活,能赚工分养家”之类的言论就很多。

    “满大队也没她这样的,年轻轻就不干活儿,赶上挨斗的地主婆儿了。”

    一个皮肤略黑却很壮实的妇女道:“可别乱说,苏叶是身体弱不能干活,又不是偷懒耍滑,只能说她有福气嫁了个好男人。”

    “不说当年她故意跳河赖上薛明翊的吗?张蜜蜜,你和她一个村的,你知道咋回事不?”

    黑壮妇女就是张蜜蜜,林苏叶小时候的玩伴儿,她支支吾吾,“没那回事,苏叶长得那么漂亮,肯定是薛团自己乐意的。”

    那个嫉妒林苏叶的妇女就道:“我看薛明翊不是那么眼皮子浅的,他从小不喜欢看漂亮闺女。叫我说啊,他还不如娶你呢,能省多少买口粮的钱呢。”

    张蜜蜜忙道:“那不好比的,苏叶会画画,针线活儿好,做饭好吃。”

    某军区师部食堂。

    薛明翊等人刚参加战友的婚礼。

    又住了几天院的胡成鑫也过来参加,他脸色不好,揽着薛明翊的肩膀,端着酒杯感触道:“明翊,这辈子认识你,我胡成鑫值当了。”

    薛明翊把他扶正,他不喜欢和人过分肢体接触,“言重了,咱们是一起参军的战友兄弟。”

    胡成鑫拍拍他的肩膀,“明翊,以后要是兄弟我不在了,家里那几口子还托你……”

    薛明翊微微蹙眉,“老胡,你喝醉了。”

    胡成鑫长叹:“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

    他如今瘦得厉害,感觉自己没多少日子了。

    薛明翊把他的酒杯夺过去放在桌上,“身体不好不宜饮酒。”

    在一边和新娘几个说话的林婉晴端着酒杯过来,看他俩说话笑道:“你们俩说什么悄悄话呢?”

    胡成鑫笑道:“说老薛媳妇呢,他媳妇儿可漂亮了。”

    薛明翊不带媳妇随军,大家都对他媳妇十分好奇。

    林婉晴面色淡淡的,“我也听说了,明翊怎么不让弟妹随军呀?”

    薛明翊眉眼冷淡,“家里亲戚多,舍不下。”

    胡成鑫笑道:“老薛嫌随军苦,又枯燥,怕弟妹烦闷呢。”

    林婉晴微微一笑,“是呢,从乡下过来,要是不识字的话,也不看书,每天除了做家务也没个说话的,是没有老家亲戚多方便,以后弟妹来了我多带她一起就好了。”

    正在这时一个通讯兵跑过来,喊道:“薛团,家里来信。”

    薛明翊原本冷淡的眉眼立刻生动起来,她上次打电话要缝纫机,这次写信要什么?

    林苏叶已经给他打过电话,有急事自然还会打,所以这封信不会是急事,那就是家信。

    他大步走过去接信。

    秦建民蹭得跑过来把信从通讯兵手里抢过去,“弟妹来的?给我瞅瞅有没有照片!”

    薛明翊一个小擒拿就把他的胳膊拧住,把信夺回来,“我还有事,先告辞。”

    他攒着信大步走了。

    秦建民:“嗨,你们看见没,老薛他笑了!”

    薛明翊回到自己办公室,这会儿大家都去食堂参加婚礼热闹,办公室静悄悄的,他迫不及待撕开信封掏出里面的信纸。

    除了一张折叠的大信纸,居然还有一张单独的小信纸。

    这是媳妇儿单独交代他的?

    他心头一热,当即把信纸展开,看到上面的内容登时身形一僵,两个耳朵瞬间红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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